營利事業固定資產於使用期滿折舊足額後,毀滅或廢棄時,其廢料售價收入不足預留之殘價者,不足之額得列為當年度之損失,惟該資產必須有實際報廢,否則不予認定。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依所得稅法第57條規定固定資產於使用期滿折舊足額後毀滅或廢棄時,其廢料售價收入不足預留之殘價者,不足之額得列為當年度之損失,其超過預留之殘價者,超過之額應列為當年度之收益。列報報廢資產之損失,必須該項資產實際已報廢,始可認定,固定資產之使用年數已達規定年限而繼續使用者,其折舊累計未足額時,得以原折舊率繼續折舊至折足為止。
以下資料來源::財政部國稅局 新聞稿
已達規定耐用年數而報廢之資產,其未折減餘額得列為該年度之損失,惟該項資產必須有實際報廢,否則不予認定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固定資產於使用期滿折舊足額後,毀滅或廢棄時,其廢料售價收入不足預留之殘價者,不足之額得列為當年度之損失,惟該資產必須有實際報廢,否則不予認定。
該局指出,部分營利事業固定資產於使用期滿折舊足額後,即逕行就該未折減餘額列報為報廢損失,惟該資產並未有實際報廢之情事,因而遭稽徵機關剔除補稅。
該局特別提醒營利事業,列報報廢資產之損失,必須該項資產實際已報廢,始可認定,固定資產之使用年數已達規定年限而繼續使用者,其折舊累計未足額時,得以原折舊率繼續折舊至折足為止。營利事業如仍有不明瞭之處,歡迎至該局網站(網址為http://www.ntbna.gov.tw)查詢相關規定,或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詢問,該局將竭誠提供諮詢服務。
以上資料來源:財政部國稅局 新聞稿
以下是 開店商家& 報廢 相關稅法及經營實務經驗知識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提供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
商品盤損與商品報廢大大不同國稅局查核某公司10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時,發現該公司有列報商品盤損金額1千萬餘元。該公司說明該商品係屬破損、呆滯而廢棄不再出售且盤損率未達1﹪,惟僅檢附員工盤點存貨紀錄,未提供報請該局調查核准文件,或經會計師盤點之查核簽證報告,且該商品盤損為機械五金類,依商品性質不可能發生自然損耗或滅失情事,國稅局因此予以剔除,要求補稅。依會計師查核簽證報告或年度所得稅查核簽證報告核實認定其商品報廢及商品盤損,應分別於事實發生後30日內檢具清單報請該管稽徵機關(或事業主管機關)派員勘查監毀(或調查),並取具證明文件,核實認定。惟營利事業列報商品盤損與商品報廢兩項損失時,應多加注意兩者差異性,依正確規定分別列報。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商品盤損與商品報廢適用要件不同,商品或原料、物料、在製品等因過期、變質、破損或因呆滯而無法出售、加工製造等因素而報廢者,則係屬商品報廢之範圍。若商品盤損僅對於營利事業之存貨採永續盤存制或經核准採零售價法者適用,依商品之性質可能發生自然損耗或滅失情事,無法提出證明文件,如營利事業會計制度健全,經實地盤點結果,其商品盤損率在1﹪以下者,且查明屬實,得予認定。 |
營利事業提前報廢未達耐用年數固定資產應注意事項營利事業未達耐用年限固定資產因故毀滅須廢棄者,要特別注意報廢的規定,才能在辦理所得稅申報時,核實列報損失,以免因漏報被調整補稅及處罰,影響自身權益。 營利事業固定資產因故未達「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所規定耐用年數須毀滅或廢棄,依所得稅法第57條規定,固定資產因特定事故未達規定耐用年數而毀滅或廢棄者,得提出確實證明文據,以其未折減餘額列為該年度之損失,但有廢料之售價收入者,應將售價作為收益。除可依會計師查核簽證報告、年度所得稅查核簽證報告或提出經事業主管機關監毀並出具載有監毀固定資產品名、數量及金額的證明文件等,核實列報報廢損失,且應於事前報請國稅局核備,可採書面方式或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址:http://www.etax.nat.gov.tw)採用網路線上申辦方式辦理,以其未折減餘額列為該年度損失。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未達耐用年限的固定資產因特定事故而毀滅須廢棄,要特別注意報廢的相關規定,如報廢資產有以廢料出售的情形,要將該筆廢料售價收入列為其他收入申報課稅。另商品盤損與商品報廢適用要件不同,商品或原料、物料、在製品等因過期、變質、破損或因呆滯而無法出售、加工製造等因素而報廢者,則係屬商品報廢之範圍。若商品盤損僅對於營利事業之存貨採永續盤存制或經核准採零售價法者適用,依商品之性質可能發生自然損耗或滅失情事,無法提出證明文件,如營利事業會計制度健全,經實地盤點結果,其商品盤損率在1﹪以下者,且查明屬實,得予認定。 |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
抵減設備3年內移轉者應補稅及加息
近年來,隨著兩岸經濟的快速發展,加盟連鎖業到大陸開加盟連鎖店設中央工廠的情形已是非常普遍,加盟連鎖業業者如果將已申請抵減所得稅之機器設備,在交貨之次日起3年內,移轉給大陸子公司使用者,應向稅捐稽徵機關補繳已抵減之所得稅款,並自各抵減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屆滿之次日起至繳納之日止,依中華郵政1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一併繳納。
更多 開店創業加盟應知稅法 or
稅法實務探討
or 商品代理經銷探討or
怎樣才能成為一批發開店要註冊商標嘛or開店要專業證照嘛or營業開店要開發票嘛or開店要申請商業登記嘛
|
||||||
加盟搜尋引擎 加盟登錄 加盟知識 加盟市調 加盟合約 加盟檢核表 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