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為維護轄內消費場所安全,自108年12月12日起至109年1月9日止,針對本市5,000平方公尺以上大型百貨賣場及1,500平方公尺以上餐廳進行無預警動態公共安全檢查,共計檢查45家場所(35家百貨賣場,10家餐廳),其中4家違反建築法規定,除依建築法分別裁罰新臺幣12萬元外,已要求立即改善完畢。
本次檢查4家業者違反建築法規之不合格項目為「防火區劃之防火鐵捲門無法正常起降」及「室內通路、安全梯間堆積雜物致妨礙逃生避難」等,嚴重影響防火區劃及人群逃生功能。都市發展局業依建築法第77條第1項及第91條第1項第2款規定分別處12萬元罰鍰,並要求限期改善,業者均已改善完成。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業者自主安全管理上一定要有更高的安全標準。應維護建築物構造及設備安全,且勿任意設攤或堆置雜物及貨品於安全門、逃生避難動線或梯間、防火鐵捲門下方、排煙室或走道,阻礙逃生動線而造成公共危險。
以下 公共安全稽查(安檢、公安)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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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稽查(安檢、公安)相關法律條文
建築法第73條
建築物非經領得使用執照,不准接水、接電及使用。但直轄市、縣 (市) 政府認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得另定建築物接用水、電相關規定:
一、偏遠地區且非屬都市計畫地區之建築物。
二、因興辦公共設施所需而拆遷具整建需要且無礙都市計畫發展之建築物。
三、天然災害損壞需安置及修復之建築物。
四、其他有迫切民生需要之建築物。
建築物應依核定之使用類組使用,其有變更使用類組或有第九條建造行為以外主要構造、防火區劃、防火避難設施、消防設備、停車空間及其他與原核定使用不合之變更者,應申請變更使用執照。
但建築物在一定規模以下之使用變更,不在此限。
前項一定規模以下之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相關規定,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建築機關定之。
第二項建築物之使用類組、變更使用之條件及程序等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建築機關定之。
建築法第 77-2條
建築物室內裝修應遵守左列規定:
一、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室內裝修應申請審查許可,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經內政部認有必要時,亦同。但中央主管機關得授權建築師公會或其他相關專業技術團體審查。
二、裝修材料應合於建築技術規則之規定。
三、不得妨害或破壞防火避難設施、消防設備、防火區劃及主要構造。
四、不得妨害或破壞保護民眾隱私權設施。
前項建築物室內裝修應由經內政部登記許可之室內裝修從業者辦理。
室內裝修從業者應經內政部登記許可,並依其業務範圍及責任執行業務。
前三項室內裝修申請審查許可程序、室內裝修從業者資格、申請登記許可 程序、業務範圍及責任,由內政部定之。
建築法第91條--由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加盟網&頂讓網)相關經營經驗及知識 提供
公共安全稽查(安檢、公安)相關法律條文
建築法第73條
建築物非經領得使用執照,不准接水、接電及使用。但直轄市、縣 (市) 政府認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得另定建築物接用水、電相關規定:
一、偏遠地區且非屬都市計畫地區之建築物。
二、因興辦公共設施所需而拆遷具整建需要且無礙都市計畫發展之建築物。
三、天然災害損壞需安置及修復之建築物。
四、其他有迫切民生需要之建築物。
建築物應依核定之使用類組使用,其有變更使用類組或有第九條建造行為以外主要構造、防火區劃、防火避難設施、消防設備、停車空間及其他與原核定使用不合之變更者,應申請變更使用執照。
但建築物在一定規模以下之使用變更,不在此限。
前項一定規模以下之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相關規定,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建築機關定之。
第二項建築物之使用類組、變更使用之條件及程序等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建築機關定之。
建築法第 77-2條
建築物室內裝修應遵守左列規定:
一、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室內裝修應申請審查許可,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經內政部認有必要時,亦同。但中央主管機關得授權建築師公會或其他相關專業技術團體審查。
二、裝修材料應合於建築技術規則之規定。
三、不得妨害或破壞防火避難設施、消防設備、防火區劃及主要構造。
四、不得妨害或破壞保護民眾隱私權設施。
前項建築物室內裝修應由經內政部登記許可之室內裝修從業者辦理。
室內裝修從業者應經內政部登記許可,並依其業務範圍及責任執行業務。
前三項室內裝修申請審查許可程序、室內裝修從業者資格、申請登記許可 程序、業務範圍及責任,由內政部定之。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機械遊樂設施之經營者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屆期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而繼續使用者,得連續處罰,並限期停止其使用。必要時,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或命其於期限內自行拆除,恢復原狀或強制拆除:
一、違反第七十三條第二項規定,未經核准變更使用擅自使用建築物者。
二、未依第七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者。
三、規避、妨礙或拒絕依第七十七條第二項或第四項之檢查、複查或抽查者。
四、未依第七十七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或申報者。
五、違反第七十七條之三第一項規定,未經領得使用執照,擅自供人使用機械遊樂設施者。
六、違反第七十七條之三第二項第一款規定,未依核准期限使用機械遊樂設施者。
七、未依第七十七條之三第二項第二款規定常時投保意外責任保險者。
八、未依第七十七條之三第二項第三款規定實施定期安全檢查者。
九、未依第七十七條之三第二項第四款規定置專任人員管理操作機械遊樂設施者。
十、未依第七十七條之三第二項第五款規定置經考試及格或檢定合格之機電技術人員負責經常性之保養、修護者。有供營業使用事實之建築物,其所有權人、使用人違反第七十七條第一項有關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規定致人於死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行政執行法第27條
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負有行為或不行為義務,經於處分書或另以書面限定相當期間履行,逾期仍不履行者,由執行機關依間接強制或直接強制方法執行之。
前項文書,應載明不依限履行時將予強制執行之意旨。
行政執行法第30條
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負有行為義務而不為,其行為不能由他人代為履行者,依其情節輕重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怠金。
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負有不行為義務而為之者,亦同。
公共安全稽查(安檢、公安)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案例:
聯合稽查健身中心沒有建築公安申報二度累犯罰6萬
台北市消保官檢查158家公私立健身中心,初檢不合格28家,不合格率達17%,有14家等複檢,今年首度檢測空氣品質。
次聯合稽查查核重點包括「健身房設備及安全管理」、「建築物安全」、「室內空氣品質」、「消防安全」及「人員、場地及衛生管理」等5大項目。環保局依據「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列管本市樓地板面積達2000平方公尺以上之運動健身場所,首度配合體育局專案稽查轄內29間列管之公私立健身中心,在台北市29家列管的健身中心,有二家被抓到二氧化碳濃度超標,目前都加裝空氣循環設備等等改善過關。另沒有建築公安申報有7家,其中有一家二度累犯開罰6萬,12月底前未改善最高開罰30萬,履約保證共8家不合格。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業者自主安全管理上一定要有更高的安全標準,且應積極做好各項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措施,主動申請「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認證制度」,以避免日後相關爭議產生。
公共安全稽查(安檢、公安)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案例
餐廳電影院及飲酒店公安聯合稽查5家不合格
臺北市政府由建管處、消防局、商業處、警察局、觀傳局、環保局、衛生局及政風處等單位聯合稽查,公安稽查小組分別於10月22、24、26日下午、晚上,針對餐廳、電影院及飲酒店等場所依各業務權管範圍無預警機動稽查,共計檢查18家,結果有5家消防安全設備不合規定
按規定不合規定場所除現場張貼不合格告示外,並同步於網路公告,以提醒消費者不要至該場所消費。
針對消防安全不合格場所無預警機動稽查,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加盟連鎖業者,業者應有強化及落實公共安全,提供消費者一安全及優質之消費環境,切勿任意堆置雜物及貨品於安全門或梯間、防火鐵捲門下方、排煙室或走道,以免阻礙逃生動線而造成公共危險和遭現場張貼不合格告示及網路公告影響營運商機。
公共安全稽查(安檢、公安)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案例
顧客店內滑倒受傷,安全管理人依業務過失傷害罪被起訴
法院繼97年六月判麥當勞賠償在店內受傷五歲兒童後,嘉義市王姓女子96年八月間到遠東百貨嘉義店,在電扶梯前摔成右腳第五蹠骨骨折傷害,王姓女子認為店內地板有高低差斜坡,地面濕滑未設止滑警告措施,導致她摔倒受傷,故報警處理且控告主管安全襄理涉嫌業務過失傷害罪;嘉義地檢署於97年七月偵結,依業務過失傷害罪起訴遠東百貨主管安全劉姓襄理。
阿甘創業加盟網藉此案件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如店內地磚或地板光滑,因下雨或其他因素導致店內潮濕,店家業者應善盡安全維護責任,避免顧客因故而受傷,可在潮濕處加裝一塊止滑毯或貼止滑條,並且塑立一「潮濕請小心行走」警語。如有提供電扶梯,應在各樓層電扶梯出入口處加裝數條止滑條及警語「斜坡處請小心行走」,已善盡安全維護責任。
餐廳電影院及飲酒店公安聯合稽查5家不合格
臺北市政府由建管處、消防局、商業處、警察局、觀傳局、環保局、衛生局及政風處等單位聯合稽查,公安稽查小組分別於10月22、24、26日下午、晚上,針對餐廳、電影院及飲酒店等場所依各業務權管範圍無預警機動稽查,共計檢查18家,結果有5家消防安全設備不合規定
按規定不合規定場所除現場張貼不合格告示外,並同步於網路公告,以提醒消費者不要至該場所消費。
針對消防安全不合格場所無預警機動稽查,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加盟連鎖業者,業者應有強化及落實公共安全,提供消費者一安全及優質之消費環境,切勿任意堆置雜物及貨品於安全門或梯間、防火鐵捲門下方、排煙室或走道,以免阻礙逃生動線而造成公共危險和遭現場張貼不合格告示及網路公告影響營運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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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貨賣場及餐廳公安檢查四家違建築法各罰12萬
北市府為維護轄內消費場所安全,自108年12月12日起至109年1月9日止,針對本市5,000平方公尺以上大型百貨賣場及1,500平方公尺以上餐廳進行無預警動態公共安全檢查,共計檢查45家場所(35家百貨賣場,10家餐廳),其中4家違反建築法規定,除依建築法分別裁罰新臺幣12萬元外,已要求立即改善完畢。
本次檢查4家業者違反建築法規之不合格項目為「防火區劃之防火鐵捲門無法正常起降」及「室內通路、安全梯間堆積雜物致妨礙逃生避難」等,嚴重影響防火區劃及人群逃生功能。都市發展局業依建築法第77條第1項及第91條第1項第2款規定分別處12萬元罰鍰,並要求限期改善,業者均已改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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