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如未依規定期限辦理結算申報者,應於接到滯報通知書起15日內補辦結算申報,逾期仍未補辦結算申報者,除依查得資料或同業利潤標準核定所得額及應納稅額外,按核定應納稅額另徵20%怠報金,但最高不得超過90,000元,最低不得少於4,500元。
國稅局舉例說明,有一公司以經營電腦設備批發買賣為業,103年度營業收入200萬元,未辦理10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經寄發滯報通知書,通知公司於限期內補辦申報,甲公司逾期仍未辦理申報,稽徵機關依同業利潤標準核定所得額及應納稅額,並加徵怠報金,分別計算如下:
(1)營利事業所稅應納稅額:
課稅所得:200萬元*7%(同業利潤標準淨利率)=140,000元;應納稅額:(140,000元-120,000元)*1/2=10,000元。
(2)加徵20%怠報金:應納稅額10,000元*20%=2,000元,但最低不得少於4,500元,怠報金核定為4,500元。
(3)綜上,核定甲公司補徵金額計14,500元。
該局提醒營利事業,應依規定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以免遭稽徵機關加徵怠報金。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營利事業應於每年5月底前填具結算申報書,如未依規定期限辦理結算申報者,應於接到滯報通知書起15日內補辦結算申報。若營利事業逾期未辦理結算申報營所稅,除依查得資料或同業利潤標準核定所得額及應納稅額外,按核定應納稅額另徵20%怠報金。
以下資料來源::財政部國稅局 新聞稿
營利事業逾期未辦理結算申報,除依查得資料或同業利潤標準核定所得額及應納稅額外,按核定應納稅額另徵20%怠報金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應於每年5月底前填具結算申報書,向該管稽徵機關申報上一年度營利事業收入總額,並減除各項成本、費用及損失後之所得額,計算其應納稅額,於申報前自行繳納。
該局指出,營利事業如未依規定期限辦理結算申報者,應於接到滯報通知書起15日內補辦結算申報,逾期仍未補辦結算申報者,除依查得資料或同業利潤標準核定所得額及應納稅額外,按核定應納稅額另徵20%怠報金。但最高不得超過90,000元,最低不得少於4,500元。
該局舉例,甲公司以經營電腦設備批發買賣為業,103年度營業收入200萬元,未辦理10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經寄發滯報通知書,通知公司於限期內補辦申報,甲公司逾期仍未辦理申報,稽徵機關依同業利潤標準核定所得額及應納稅額,並加徵怠報金,分別計算如下:
(1)營利事業所稅應納稅額:
課稅所得:200萬元*7%(同業利潤標準淨利率)=140,000元;應納稅額:(140,000元-120,000元)*1/2=10,000元。
(2)加徵20%怠報金:應納稅額10,000元*20%=2,000元,但最低不得少於4,500元,怠報金核定為4,500元。
(3)綜上,核定甲公司補徵金額計14,500元。
該局提醒營利事業,應依規定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以免遭稽徵機關加徵怠報金。
以上資料來源:財政部國稅局 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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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無償但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仍應核課租賃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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牆面或頂樓出租個人租賃所得如何計算?出租牆面供廣告招牌使用或營業用,或者是出租頂樓供電信業者作為基地台使用,所收取之租金收入應計算個人租賃所得,以全年租賃收入減除必要損耗及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洗染業連鎖加盟業者,出租牆面供廣告招牌使用或營業用,或者是出租頂樓供電信業者作為基地台使用,必要損耗及費用減除,依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15條第1項規定,納稅義務人能提具確實證據者,從其申報數,其未能提具確實證據或證據不實者,稽徵機關得依規定標準減除其必要費用,開店商家及創業開店者注意前揭規定,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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