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資商號違反稅法以違章行為時負責人為處罰對象
然依據財政部86年5月7日台財稅第861894479號函規定,獨資組織營利事業於辦妥負責人或商號變更登記後,如果被查獲變更前有違反稅法規定情事者,仍應以違章行為發生時之登記負責人為論處對象;所以獨資商號如有違反稅法規定,雖已變更負責人,稽徵機關亦應以該獨資經營之自然人為補稅處罰對象,並不會因變更負責人而有所不同。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網路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獨資商號因違反稅法規定,雖迅速變更負責人,但只要違章行為發生在變更負責人之前,國稅局仍會以原負責人作為論處對象,並不會因負責人變更而有所改變。
以下資料來源::財政部國稅局 新聞稿
獨資商號違反稅法規定仍以違章行為時之登記負責人為處罰對象
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表示:近來發現有部分獨資商號因違反稅法規定,於稽徵機關查獲後,即迅速變更負責人,意圖規避補稅及處罰之情事。
該分局指出,依據財政部相關函釋規定,獨資組織營利事業於辦妥負責人或商號變更登記後,如果被查獲變更前有違反稅法規定情事者,仍應以違章行為發生時之登記負責人為論處對象。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因獨資組織營利事業對外雖以所經營之商號名義營業,但實際上仍屬個人之事業,其權利義務仍歸屬負責人。因此獨資商號如有觸犯稅法上之違章事實應受處罰時,亦應以該獨資經營之自然人為補稅處罰對象;所以獨資商號如有違反稅法規定,雖已變更負責人,稽徵機關仍將以行為時登記負責人為論處對象,並不會因變更負責人而有所不同。
以上資料來源:財政部國稅局 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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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
獨資事業變更負責人即使無償轉讓仍應開立統一發票有一A君經營甲商號,於101年9月變更負責人為其兒子B君,A君於辦理10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決算申報時,列報尚有期末存貨80萬元及固定資產250萬元,惟於101年9月變更負責人時,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及報繳營業稅,國稅局發現後要求A君補稅及罰款。A君不服,認為甲商號並未註銷,統一編號仍續使用,與「解散」或「廢止」不同,且商號之存貨及固定資產並無出售交易亦無收取價金,無須開立統一發票云云。國稅局復查依營業稅法第3條第3項第2款規定,獨資商號變更負責人時,其存貨及固定資產即使為無償轉讓與新負責人,仍視為銷售貨物,應開立統一發票並報繳營業稅,因而予以復查駁回,A君仍不服,提起訴願亦遭駁回,循序提起行政訴訟,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駁回確定。 獨資商號於商業登記上雖為負責人變更,實際上係其商號權利義務轉讓;又原負責人將商號之存貨及固定資產頂讓與新負責人時,應依銷售貨物開立統一發票並報繳營業稅,縱使為無償轉讓,依法視為銷售貨物,獨資組織之營利事業變更負責人,將存貨及固定資產轉讓與新負責人,應依規定開立銷貨統一發票;即使為無償轉讓,依法視為銷貨,仍應開立統一發票。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獨資商號店家之營利事業,如有頂讓轉讓變更負責人時,因獨資商號無獨立之人格,以該商號為營業,所生權利義務全然歸屬出資個人,雖原商號名稱繼續使用,但已非原營業人之商號,而為新營業人人格之商號,雖營業人統一編號仍相同,但其負責人已變更,新負責人應攜帶相關章證,向國稅局換領統一發票購票證,且不論是有償或無償頂轉讓存貨及固定資產與新負責人,均應依規定開立銷貨統一發票,以免受罰。 |
變更負責人應否辦理清決算申報 獨資組織之營利事業變更負責人,因原負責人已將獨資事業之全部資產負債移轉予新負責人,所以應依規定辦理當期決算及清算申報,另獨資經營之營利事業改組為合夥組織,如經商業主管機關,依商業登記法規定,核准辦理變更登記者,毋庸分別辦理設立及註銷登記;並准免辦理當期決算及清算申報。 合夥組織之成立、存續須有合夥人2人以上。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若因合夥人退夥或負責人將其出資額轉讓,致合夥人祗剩1人者,其存續要件即有欠缺,合夥自應解散辦理註銷登記,並辦理當期決算及清算申報;而合夥人之一欲以獨資組織方式成立營利事業者,則宜另行申請設立登記。 但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開店連鎖加盟業者,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變更負責人或合夥人,如其營利事業主體並未因此而有解散、廢止或轉讓之情事,依規定可免辦理當期決算及清算申報。 |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
想要開一家獨資商店,在稅務方面要注意的有下列事項:
一、在開始營業前,一定要申請營業登記。也就是要據實、詳細填寫營利事業設立 登記申請書,並檢附負責人身分證影本、合法房屋證明……等相關文件,向營業所在地縣市政府營利事業登記聯合作業中心或主管稽徵機關國稅局的分局或稽徵所提出申請,由縣市政府審核後發給營利事業登記證。
二、稽徵機關審查相關資料後,會將稅額計算、課稅方式核定情形函復,即使小周未領得營利事業登記證,稽徵機關也會先予設籍課稅。商店除了每月平均銷售額達 20 萬元以上或因業務需要申請使用統一發票,而核定為使用統一發票外,如果是規模狹小或經營行業特殊由稽徵機關核定免用統一發票,查定每月銷售額,按季發單課徵營業稅。
三、如經稽徵機關核定使用統一發票,就要攜帶統一發票專用章、商店及負責人印章向稽徵機關領用統一發票購買證,按期購買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同時要設置帳簿,按時記載。
四、獨資商店所在地的地價稅,將因此按一般稅率課徵;房屋稅則按營業用稅率課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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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才能成為一批發一、在開始營業前,一定要申請營業登記。也就是要據實、詳細填寫營利事業設立 登記申請書,並檢附負責人身分證影本、合法房屋證明……等相關文件,向營業所在地縣市政府營利事業登記聯合作業中心或主管稽徵機關國稅局的分局或稽徵所提出申請,由縣市政府審核後發給營利事業登記證。
二、稽徵機關審查相關資料後,會將稅額計算、課稅方式核定情形函復,即使小周未領得營利事業登記證,稽徵機關也會先予設籍課稅。商店除了每月平均銷售額達 20 萬元以上或因業務需要申請使用統一發票,而核定為使用統一發票外,如果是規模狹小或經營行業特殊由稽徵機關核定免用統一發票,查定每月銷售額,按季發單課徵營業稅。
三、如經稽徵機關核定使用統一發票,就要攜帶統一發票專用章、商店及負責人印章向稽徵機關領用統一發票購買證,按期購買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同時要設置帳簿,按時記載。
四、獨資商店所在地的地價稅,將因此按一般稅率課徵;房屋稅則按營業用稅率課徵。
開店要註冊商標嘛or開店要專業證照嘛or營業開店要開發票嘛or開店要申請商業登記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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