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日 星期一

麵製品抽驗結果檢出山梨酸最高罰鍰300萬

麵製品抽驗結果檢出山梨酸最高罰鍰300萬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執行年度市售麵製品專案抽驗計畫,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過氧化氫、二氧化硫、甜味劑、硼砂及其鹽類等項目,抽驗地點包括饅頭店、水餃店、早餐店、餐飲店、市場、超市等,共計抽驗100件,品質檢驗結果1件不符合規定。
檢驗結果其中1件「蛋餅皮」檢出「己二烯酸」又名山梨酸:0.38g/kg(標準:不得檢出),不符「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針對品質檢驗不符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及第47條第7款規定,可處製造業者或責任廠商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臺北市衛生局另表示,上述不符規定之產品皆已通知業者立即下架,惟業者無法提供進貨來源證明,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規定,處分販售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並持續列管追蹤抽驗。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食品業、餐飲業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應重視產品製作過程、環境及人員衛生及自主管理情形,應向有信譽的商家購買掌握食材來源,並應儘可能將產品冷藏保存於7℃以下,如置於常溫,以不超過3小時為限、如為包裝產品其標示是否完整,並採「先進先出」原則,以維持產品的品質。相關業者可在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的基礎下,參考由衛生福利部發布之「麵製品食品業者良好衛生作業指引」,加強麵製品之衛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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