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人頭股東或董事當心要負公司清算人責任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欲出借掛名公司董事或股東前,應先瞭解相關規定, 若當人頭股東或董事,但公司因經營不善,原營業地址已找不到該公司,無法解除職務,寄存證信函給公司是可解除公司職務,但因仍是股東身份,還是會被列為清算人,若要徹底解決人頭問題,則需向法院提確認股東關係不存在之訴,才能徹底脫離與公司之間的關係。
相關法律條文
公司法第8條
本法所稱公司負責人:在無限公司、兩合公司為執行業務或代表公司之股東;在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為董事。
公司之經理人或清算人,股份有限公司之發起人、監察人、檢查人、重整人或重整監督人,在執行職務範圍內,亦為公司負責人。
|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
當人頭股東或董事,當心背負公司清算人責任
公司解散、撤銷或廢止進入清算程序時,除公司法或章程另有規定或經股東會決議另選清算人外,原則上以全體股東或董事為清算人。
國稅局核發繳款書時負責人欄位會記載全體清算人姓名。
該所籲請民眾欲出借掛名公司董事或股東前,先瞭解相關規定,以免責任上身而不知。
以上資料來源:財政部國稅局 新聞稿
以下是 開店商家& 清算人 相關稅法經營實務經驗知識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提供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
未指定清算人公司欠稅全體董事會被限制出境應行清算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欠稅已達二百萬元以上,清算如未指定清算人時,以全體董事為清算人,另公司之清算人,在執行職務範圍內,亦是公司負責人,因此限制其全體董事負責人出境。 |
營利事業欠稅若達標準,負責人會被限制出境
營利事業欠稅若達「限制欠稅人或欠稅營利事業負責人出境實施辦法」規定標準,負責人會被限制出境。如正在進行清算的公司,清算人會被限制出境,又如公司章程未對清算人有特別規定,則所有董事為皆需限制出境。 欠稅人一旦被限制出境,依規定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才能報請財政部函請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解除出境限制: 一、提供相當於欠稅及罰鍰金額的擔保品。擔保品須易於變價、保管,且無產權糾紛。例如以本人或親友之不動產設定抵押,或提供公債、銀行保付支票等作擔保。 二、繳清全部的欠稅及罰鍰。 三、經行政救濟程序完結確定,欠稅及罰鍰合計並未達被限制出境的欠稅標準。 四、限制出境時全部的欠稅及罰鍰,已經超過五年徵收期間而其徵收期間的計算是從限繳日期的次日起算五年,但在徵收期間屆滿前,對所欠本稅及罰鍰已辦理強制執行手續而尚未結案,則不在此限。 五、欠稅公司已經辦理解散登記、清算完結,而已經沒有剩餘的財產足以抵繳欠稅罰鍰。 六、欠稅人已經依照破產法規定就欠稅罰鍰和解或破產程序分配完結。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為使欠稅人瞭解解除出境限制之相關規定,在核課期間內,如經發現有應徵之稅捐者,應依法補徵或並予處罰,在核課期間內未經發現者,以後不得再行補稅處罰。 |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
公司董事已解除職務如何申請解除出境
開店商家之負責人、董事如遭稽徵機關報請財政部函轉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限制出境,然負責人、董事已解除職務,公司登記資料仍未變更,負責人、董事可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確認委任關係不存在後,即可依據法院民事確定判決向稽徵機關申請解除出境限制,維護自身權益。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之負責人、董事如遭稽徵機關報請財政部函轉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限制出境,若要徹底解決職務問題,則需向法院提確認股東關係不存在之訴,才能徹底脫離與公司之間的關係。
更多 開店創業加盟應知稅法 or
稅法實務探討
or 商品代理經銷探討or
怎樣才能成為一批發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之負責人、董事如遭稽徵機關報請財政部函轉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限制出境,若要徹底解決職務問題,則需向法院提確認股東關係不存在之訴,才能徹底脫離與公司之間的關係。
開店要註冊商標嘛or開店要專業證照嘛or營業開店要開發票嘛or開店要申請商業登記嘛
|
||||||
加盟搜尋引擎 加盟登錄 加盟知識 加盟市調 加盟合約 加盟檢核表 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